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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来源:北海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12-27 10:43

  1.涠洲岛旅游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王崇良、王晓烽、陈相旭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北海市涠洲岛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原副主任王崇良、涠洲镇党委书记王晓烽和副镇长陈相旭作为涠洲岛旅游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2012年涠洲镇斜阳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未正确履行职责,决策不当,监管不力,造成公共财产的较大损失。王晓烽、陈相旭在2013至2015年涠洲镇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工作中,把关不严,导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被套取,此外,其二人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服务对象礼金。2018年8月,王崇良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王晓烽受到政务记过处分,陈相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政务降级处分。

  2.涠洲岛旅游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人员罗继志、胡宇等19人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罗继志、胡宇、陈邦铭、庞韦、包蕾、杨扬、赖永钦、谭华明、陈欢、张清治、林举泉、张炜海、耿波、刘道德、雷潮玉、陈志丰、陈绪江、于欣、黄静等19人,作为2013年至2016年涠洲岛旅游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人员,在验收工作中,未按照有关农村危房改造验收文件、政策正确履行验收职责,给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造成较大损失。胡宇、包蕾、谭华明、耿波、林举泉、张清治等6人,违反廉洁纪律,在从事涠洲镇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工作过程中,收受服务对象红包。2018年8月,胡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政务降级处分,罗继志、陈邦铭、庞韦、包蕾、杨扬、赖永钦、谭华明分别受到政务记过处分,陈欢、张清治、林举泉、张炜海、耿波、刘道德、雷潮玉、陈志丰、陈绪江、于欣、黄静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北海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