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及北海市党委、政府对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确保疫情防控与纪检监察监督服务工作有序进行,结合全区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由一级调整为三级的实际情况,本委决定,自2020年5月20日起海城区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室恢复开放。现就群众来访接待接待场所开放后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来访人员须按规定自觉做好疫情防护措施,务必佩戴口罩,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配合做好体温检测等防控安检工作,如实填写近期是否接触从疫情风险高发地区(包括海外)返北海人员等情况。如有发热(体温超过37.3度)或咳嗽等与新冠肺炎疑似症状,请及时前往医院就医,一律不得进入接访场所。情况紧急,可委托近亲属代为反映。
二、请来访人员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指引,做好个人信息登记后,耐心等候,不喧哗、不吵闹,有序排队等候,并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反映诉求问题完毕后,请及时离开接待场所。
三、为减少人员聚集,保障来访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暂不接待集体来访;如情况紧急的,可推选代表1-5人代为反映诉求。
四、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仍处于关键时期,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提倡通过网络、来电等非接触式方式反映问题、表达诉求,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严格落实监督执纪职责,及时认真处理群众每一件投诉建议,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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