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海区侨港镇侨南社区治保主任梁成伟违规继续享受廉租住房问题。2010年10月,梁成伟及其父母一家三口向银海区住建局申请城市廉租住房,同年11月通过审批,2011年1月取得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2011年9月梁成伟担任侨南社区干部,个人有工资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已发生变化。2012、2014年在廉租住房年度复核时,梁成伟隐瞒其个人收入情况,不如实填报其家庭人均年收入,在其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均已超过北海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标准的情况下违规继续享受廉租住房。此外,在2012年底至2017年,梁成伟在明知其父母违反廉租房有关规定将廉租住房转租他人使用的情况下不予以制止。2018年4月,梁成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银海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