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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切实措施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        新作为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11-29 16:01

党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出台后,自治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自治区监委主任房灵敏同志多次作出强调,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作为,为广大干部干事创业保驾护航。一年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要求,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在加大问责追责力度的同时,开展容错纠错工作,积极为被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切实为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为敢干实干者“站台”,进一步调动和保护了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在全区营造了“担当为要、实干为本、发展为重、奋斗为荣”的浓厚氛围。

  加强学习督导,统一思想认识。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召开纪委全会、常委会议和进行专题研讨等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学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牢把握“纪委监委既是监督执纪执法机关又是政治机关”的定位,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进一步增强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理念,明确了纪检监察工作激励保障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思路举措。自治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结合下基层上党课、日常检查、工作调研,深入各市、县进行督促指导,每到一个地方都强调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敢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真真正正把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进一步凝聚了各级党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共识,为工作开展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严肃追责问责,整治庸懒散拖。坚持监督关口前移,积极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通过抓早抓小、谈话提醒,筑牢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第一道防线”,督促广大干部勤勉尽责。今年1—10月,全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1.9万多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数62.3%。同时,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庸政懒政怠政的干部进行严肃问责,倒逼广大干部积极作为。如南宁市对虽没有“硬伤”和严重违纪违法,但“在其位不谋其政”、能力素质不适应的干部进行调整,让“昏庸懒散拖”干部挨板子、挪位子、摘帽子,目前已有4名县(区)、市直部门和国有企业党政正职因推动发展不力、不适宜担任现职以及涉及违纪违法等问题被调整或免职。今年1—10月,全区针对履行职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问题共查处101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数947人,其中地厅级干部9人,县处级干部41人,全区干事创业环境日益优化。

  开展容错纠错,激励干部担当。为让广大干部在制度和规矩的范围内放心放手干事创业,更好地为担当实干、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自治区纪委监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容错纠错办法(试行)》。《容错纠错办法》明确了容错免责、减责的基本原则,规范了容错具体程序,明确规定对于党章党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没有明令禁止,不属于有禁不止、明知故犯的;出于公心,没有为个人、他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经过规定的决策程序或紧急情况下临机决断、事后及时报告,不是个人专断、一意孤行的等6种情形将视情况给予减责免责。《容错纠错办法》的出台后,针对一些市县纪委监委不敢容、不会容的问题,自治区纪委监委及时印发容错纠错办法释义,同时征集、遴选、汇编、下发一批容错纠错典型案例,指导各级纪委监委大胆开展容错纠错工作。如河池市宜州区水利建设管理站站长为赶工程进度、未认真核对工程款造成资金损失,后来主动核查问题并全数追回损失的资金,市纪委根据有关规定对其予以容错免责处理,该站长倍受鼓舞,主动在工作中引入第三方监督评估,严防工程量虚报漏洞,进一步完善了站所内控机制。

  积极澄清正名,保护干部声誉。为建立健全干部声誉保护机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积极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自治区纪委监委于今年9月出台了《关于严肃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积极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工作办法(试行)》,与容错纠错办法一起,构成了激励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姊妹篇”。《办法》共22条,以列举的方式明确了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的范围。其中,冒用他人名义进行诬告陷害;捏造歪曲事实情节严重;干扰换届选举、巡视巡察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策划、指使或者雇佣他人进行诬告陷害等9种情形被认定为从重或加重处理情节。为充分保障公民检举控告的权利,《办法》规定,举报人确因对事实了解不全面而发生错告误告、检举失实的,不作为诬告陷害处理。同时明确,对党员、党组织的检举控告认定为诬告的,须经设区市及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该办法的出台,在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持续释放“让诬告者付出代价”的信号,进一步调动和保护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主动教育回访,提振干部信心。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注重运用好回访教育措施,做实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通过说纪论理、心理疏导,及时掌握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让他们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和关怀,帮助他们化压力为动力,重新“站起身、拾初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如桂林市纪委监委实施“三会两书一回访”,在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中,对近年来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281人进行回访,建立回访档案,特别对那些在处分期内及时改正、表现良好的党员干部,在影响期限结束后主动与组织部门沟通,及时提出继续使用意见。南宁市西乡塘区纪委监委按照察实情、转思想、解问题的步骤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帮助97名受处分人员卸下思想包袱,在各自领域取得良好工作成绩,让“有错”干部变成“有为”干部。

  选树勤廉榜样,营造良好氛围。为强化正面典型示范引领,让全区广大干部学有榜样、赶有标兵,2018年,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联合组织、宣传部门在全区开展广西勤廉榜样选树宣传活动。该活动以全区党员干部为对象,挖掘、评选、表彰一批政治坚定、敢于作为、敢于但当、敢于负责、敢于碰硬,在系统和领域内取得显著成绩的优秀典型,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全区各市各部门共发掘评选出勤廉榜样2912名,向自治区推荐广西勤廉榜样候选人122名,最终评选出广西勤廉先进个人30名。2019年7月,自治区举行勤廉·初心——致敬广西勤廉榜样颁奖仪式,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鹿心社,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陈武会见了2018年广西勤廉榜样全体受表彰人员,希望他们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当好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勤政务实、担当实干,为民服务、清正廉洁的榜样。全区各级各部门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收看,取得良好宣传效果。自治区纪委监委还在人民网、广西日报、广西广播电视台、广西新闻网、广西纪检监察网等媒体集中宣传勤廉榜样先进事迹,指导各市加强勤廉榜样事迹宣传,在全区营造学勤廉榜样、争做勤廉表率的浓厚氛围。 (自治区纪委监委研究法规室)